福建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工业产品-物流包装箱(袋)质量省级监督检查成果公告(2024年第002期)
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第18号令)规则和相关这类的产品规范及检查细则清晰项目,福建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安排对出产企业物流包装箱(袋)产品质量展开省级监督检查。本次共检查30家出产企业30批次,其间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67%。
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市商场监管局对本次检查不合格产品及其出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第18号令)规则,现将检查成果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