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更新时间:2024-08-09 作者: 海报印刷

  请问独立核算下的公司集团内的子公司是不是能够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该子公司符合小企业规格)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请问行政单位或差额的事业单位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怎么样做会计账务处理,是否还应上缴国库?

  您好!感谢您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计入另外的收入,按照应收或者实际收到的金额,在财务会计下,借记“另外的应收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另外的收入”科目;在预算会计下,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老师,您好!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施行日,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准则第十九条指定为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的,该权益工具投资原来计入损益的累计减值损失,按当前金融实物资产公允价值来看,是不是能够转回,其转回是否可调整到期初留存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和七十八条,本准则实施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应当追溯调整。在本准则施行日,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企业应当以该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根据本准则的相关规定,考虑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并追溯调整。

  因此,在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施行日,该权益工具投资原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不做处理,待该权益工具终止确认时转入留存收益;该权益工具投资原来计入损益的累计减值损失,原则上应当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实务上出于简化考虑,允许不对累计减值损失做出处理;该权益工具新账面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机票代理服务行业收入确认使用净额法,即收入为代理佣金,同时为客人发放积分按照销售额的特殊的比例发放,此时积分的会计处理是否适用于收入准则中的额外购买选择权,如果适用是否应按照佣金收入分摊而不是销售额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企业应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五条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向客户授予的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形式包括销售激励、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以及合同续约选择权等。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公司可以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有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客户虽然有额外购买商品选择权,但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商品时的价格反映了这些商品单独售价的,不应被视为企业向该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 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通过特殊目的工具,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请问这部分奖励的会计记账科目,以及何时确认收入。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救助》(财会〔2017〕15号)中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根据交易事项的实质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并进行一定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