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财经4月20日讯 今天,我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针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议书。
2019年3月至4月,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荣昌支公司经过报销广告费向2家广告公司付出资金17.2万元,上述广告公司实践未向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荣昌支公司供给相关广告服务。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荣昌支公司经过此方法套取资金15.65万元。
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荣昌支公司暂时负责人郑川对上述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承当直接主管责任。
2019年1月至4月,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电子商务部经过虚增车险事务手续费的方法,套取手续费70.38万元,触及保单1760笔。2019年2月至3月,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电子商务部经过虚列广告费和印刷费报销费用46.65万元,广告服务商实践未向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供给相关广告、印刷服务。
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电子商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王瑜对上述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承当直接责任。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杨继伟对上述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承当直接主管责任。
上述现实,有相关状况阐明、查询笔录、报销单据、记账凭据、保单材料、任职文件、责任文件、现场查看现实确认书等依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编制虚伪财政材料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决议对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罚款12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议对郑川正告并罚款2万元,对王瑜正告并罚款3万元,对杨继伟正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