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4-06-07 作者: 宣传册印刷

  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从始至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带动全局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从始至终坚持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法治思想,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断夯实巡察整改政治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同时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问题整改条条到位、件件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狠抓问题整改。坚持日常跟踪问效和阶段督导检查相结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跟踪整改进度,协调整改事项,部署整改任务,加强对各股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盯紧抓实,确保整改的质量和标准。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局党组会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四)强化总结提升,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建章立制,巡察整改期间,重新修订完善了涉及财务管理、公车管理、考勤管理等制度3个,规范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5项工作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在立行立改的同时,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这次的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统筹协同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情况:一是筑牢思想基础。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立即指定人员专门负责跟进《习法治思想》等相关书籍购买事宜,8月25日经局务会研究,购买《习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两种书籍,目前已经分发到位。及时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于9月15日、9月28日、10月10日、10月12日、10月17日、10月19日、10月24日、10月26日、10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目前《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到第7章,《习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到第3章。二是加强交流研讨。认真学习习法治思想等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交流研讨,强化理论指导实践,把学习成果运用到业务工作上来,扎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7月2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交流会,党组成员就“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进行研讨交流。三是着力践行习法治思想。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完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机制,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材料归档。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要求抓好材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做到会前有方案、有签到,会中有学习、有照片,会后有材料、有记录。目前,已补充完善缺失的签到表、照片,无法补充的材料引以为戒,在今后整理归档中注重细节,完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二是完善调研材料。根据学习要求,梳理汇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历年工作学习心得、调研或理论文章情况,对未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或理论文章的党组成员进行一对一跟进,目前全体党组成员已做补充完善各类材料。三是举一反三全面规范。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高站位高标准安排今后的学习调研,在以后的学习研讨中结合实际安排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或理论文章。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充分的利用“线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远离金融诈骗》法治教育讲座,9月22日、9月27日开展国防安全月专题、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等活动4场次,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线下积极拓展“互联网+法治宣传”阵地,用好“城厢法治”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近期充分的利用微信朋友圈、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开展反电诈专题等宣传,提高法治宣传成效。二是打造普法志愿品牌。构建“护‘未’+N”“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体系,充分的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培育“小小蒲公英”志愿者、“法治小少年”普法志愿服务品牌,巡察整改期间开展“蒲公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5场次。三是强化普法协同配合。依托“谁执法谁普法”,充分的发挥执法人员、网格员、“蒲公英”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力量,结合“3·15”“6·1”“12·4”等节日,开展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无人机喊话等形式,打造“订单式”宣传,精准提高宣传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治学习教育。把法治教育列入区委区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一年安排2次法律知识学习,通过法制讲座、集体学法等形式,引导推进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9月4日,邀请法律顾问在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就《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的土地征收业务》进行授课,结合城厢区目前征迁情况、现实案例等讲解怎么样来规范征收行为,如何依法行政等问题,逐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也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培训,针对行政机关尤其是案件多发和败诉比较集中的部门,加强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行政法律和法规学习培训。5月10日上午、9月28日举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业务专题学习及行政诉讼应诉业务专题培训会、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逐步的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区617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换证、补证,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23年已开展3批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抄告工作和考核督查。三是落实诉讼结果应用。强化结果应用,落实诉讼与年终绩效相挂钩规定。分析区直各单位败诉率情况,针对执法、取证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业务指导。经统计,2020年收到涉及征地拆迁类案件39件,败诉8件;2021年收到涉及征地拆迁类案件58件,败诉4件;2022年收到涉及征地拆迁类案件29件,败诉9件;2023年涉及征地拆迁类案件18件,败诉1件,城厢区征地拆迁类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及败诉率呈下降趋势。四是全方面提升应诉出庭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定期督促相关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2023年1月至今城厢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为100%。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沟通协调。经积极与市局请示沟通,2022年以来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暂未开展申报星级司法所相关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星级司法所申报筹备。结合星级司法所未来申报工作情况及我区实际,我局拟推荐东海司法所创建五星司法所,2022年以来,通过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分管领导上下协调、股室综合推进,积极推动东海司法所按照五星司法所的评判标准创建(以省厅开展星级司法所评定工作要求开展)。三是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法治阵地建设为契机,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全区较为优秀的法治阵地基础上挂牌。目前已在莆田市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逸夫实验学校完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挂牌两处。同时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辐射作用,多部门共建,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元素,达到多角度多形式教育宣传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结合此次整改,进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强化社区矫正整改工作落细落实。8月25日召开整改推进会,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对照巡察反馈问题,9月15日-26日,区局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检查各基层司法所整改落实情况,并给予业务指导。同时,定期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依法把握社矫时间节点。经核实,报告单等材料为社区矫正对象填写,允许存在涂改痕迹,矫正小组成立时间因工作人员填写失误,目前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三是依法依规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细则(实行)》(闽司〔2012〕403号,2020年9月28日起废止)第十六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司发通〔2020〕59号,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调查评估工作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并非是十个工作日内开具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通知书。且以我局收到委托机关的委托调查评估函之日起计算。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社区矫正案卷管理。针对司法所案卷归档材料中未见“在矫通”监管记录问题,经核实,因“在矫通”监管平台升级后该记录不属于必要记录内容,司法所并未将该记录作为必须保存的档案材料。二是完善社矫对象档案资料。针对入矫、解矫教育试卷缺失较为严重且试卷未批改问题,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做全面核查,目前,各基层司法所已补齐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缺漏入矫教育试卷,及时批改入矫、解矫试卷。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考核督查。针对考核频次不足问题,区局将加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基层司法所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东海司法所长期未配备司法所所长、助理员,该项工作由聘用人员承担,目前已对该人员进行批评,并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二是严格落实月度考核。经核实,灵川镇、凤凰山街道社区矫正对象2022年1月分别受到训诫、警告处罚,当月考核结果却为合格,属于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所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依照社区矫正法律和法规开展月考核工作,确保月考核真实、客观。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结果运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考核导向正确,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定期报告时间。按照《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细则》关于报告期限规定,自2022年7月起,我局严格要求各基层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其中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15日及月底最后一日书面报告)。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下一步,社区矫正管理局将不定期开展全覆盖式执法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限期整改,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对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干部责任心。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整改措施。8月24日、9月15日召开安置帮教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各基层司法所所长汇报整改工作进度,分管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要求,部署下一步安置帮教工作,并要求各基层专职安置帮教工作者自查自纠,全面摸排检查安置帮教档案并及时查缺补漏。8月17日、9月7日要求各司法所对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做补充,并9月初、10月12日做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帮教档案。针对个别司法所安置帮教登记表笔迹、公章、打印、放空内容等问题,已要求各司法所规范整改,完善安置帮教解除登记表。目前涉及司法所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他所举一反三,下一步健全完善帮教对象档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安置帮教流于形式情况,对各司法所所长、安置帮教工作者开展定期业务培训,对走访记录不规范、材料公章不齐、表格填写不规范、评估意见不全等问题加强业务学习和教育管理,规范文书填写。同时也加强监督管理,每季度对各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档案进行自查与不定期抽查,严防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程序。针对刑释解教通知书和衔接工作交接单签收人均未经村干部签收等问题,积极与各村委会协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工作,明确好由村委会履行无缝对接工作职责,对村委因事不能派员对接的,必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后,由司法所兜底完成对接。二是加强信息比对与沟通协调。针对华亭镇安置帮教人员未及时解除安置帮教问题,经核实,当时华亭司法所暂无所长,且安置帮教协理员流动频繁,工作交接不当导致。针对凤凰山街道2名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1个月以后司法所才与社区交接安置帮教对象情况,经核实,凤凰山司法所收到安置帮教对象相关衔接材料与刑满释放时间相隔1个月,收到后立即通知该人员到司法所衔接报到,并与社区交接安置帮教对象。另一名于刑满释放后未及时回到本辖区,直到司法所收到相关衔接材料后,通知社区联系家属后才找到,找到后司法所及时建档办理衔接材料报到。因安置帮教并非强制性举措,且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人员信息相对滞后,无法及时解除帮教。下一步,我局将安排专人与监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之间进行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比对,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帮教人员信息实时更新。三是强化安置帮教考核监督。分解细化安置帮教工作,并制定年度考评细则,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比对、档案管理、重点人员走访、实时信息更新等内容纳入司法所年度考评,确保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与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镇(街道)领导重视与支持,压实村级工作责任,发挥村级安置帮教组织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全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大部分归档材料中未附执法文书档案情况,经核实,因地域不同,安置帮教文书有关要求不同,且各地监狱并不一定能出具相关执法文书。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对接监狱,依据情况完善执法文书。同时组织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开展自查,完善安置帮教档案,局机关安排专人进行各基层所材料审查,确保完整准确后再进行接收与归档。二是加强教育管理。针对华亭镇帮教对象访谈笔录失误、解除帮教登记表登记失误问题,对华亭司法所所长进行批评教育,对安置帮教工作者进行教育管理,同时开展《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试行)》等业务培训,规范档案材料内容整理。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8月5日,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学习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层层落实责任。2022年根据人事变动,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职责落实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人教股专门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综合分析等工作。三是全面排查问题。认线年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及2018—2019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对未体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内容的领导干部进行拉单列条,并通知本人做补充完善,目前已全部完善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8月1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逐步推动党组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同时强化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学习会议,提高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二是核实相关情况。针对2018、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及个别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未查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经核实,2018年度部分对照检查未查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已向党组成员积极反馈该项问题,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并表示举一反三,下一步对照检查材料中着重意识形态相关联的内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及个别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中已查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局党组成员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按要求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逐项对照检查,确保材料不缺项不漏项。

  整改情况:一是慢慢地增加阵地管理。结合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发布三级审签制度和公共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审核制度,对有关人员严格要求、加强监管,截至目前没再次出现任何负面影响。二是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三级审签”制,针对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城厢法治”转发的文章,均未经审签即直接推送问题,8月11日以来“城厢法治”微信公众号转发文章,一定要经过三级审签,严格审核把关后进行发布,目前每次公众号发布文章,均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息员三级审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全方面开展党员学习教育,规范理论学习管理,同步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时跟进最新学习内容。二是规范材料审核。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中表述做修改完善,举一反三对2018年至今的相关报告进行地毯式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修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行政决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2021、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率分别为97%和98.5%,位列全市前三,较2020年有所进步。二是明确审核内容,严把审核关口。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审核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上位法律和法规等规定,是否创设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收费等内容,是否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严密防范法律风险。规范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报送起草说明、制定依据以及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审核意见、集体审议等材料,确保审核资料齐全、规范。三是严格备案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三十日内,报送市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对通过备案审查并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对试行或者暂行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跟踪评估,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清洗整理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与国家政策不相适宜的规范性文件,并以公告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截止目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本级区政府106件、区直单位部门33件、各镇(街道)5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制作程序,正确使用文书种类,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9月28日上午、10月18日下午,分别举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行政执法平台培训等,提高办理案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公文审核程序,按规定由经办核稿、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程序发文,同时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通报督促工作。定期将各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件情况通过微信群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司法所进行业务督促。目前5月8日、7月13日、9月22日2023年每季度司法所促进法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调解案件数;二是充分的发挥指导监督作用。针对2023年一季度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三比三看”竞赛活动,常太司法所位列全市最后一名情况做提醒谈话。同时,发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股指导监督作用,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应调尽调。目前常太镇、灵川镇第三季度案件数均比第一、二季度有所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核实情况。经核实,莆城东调〔2022〕口头89号案件为口头调解案件,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口头调解案件中,人民调解员记录协议内容即可。根据真实的情况,该档案中有调解照片和口头协议书,东海司法所已完善回访记录。二是加强人民调解档案培训。结合人民调解案件档案相关管理规定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其他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件卷宗,查缺补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律援助案卷管理。针对2021年法律援助刑事案卷中《法律援助审批表》审批通过时间在案件开庭之后,经排查,因为工作人员在审批表签名后忘记填写时间,之后补写时间时写错,造成实际审批时间与书面时间不一致。目前,该经办人员已离职。针对第47号刑事案卷中存在指派律师和承办律师不一致的情况,经核实该案卷指派律师和承办律师一致。针对2022年法律援助刑事案卷中律师与受援人的会见笔录没有受援人的签名和手印问题,经核实,该律师是初次接触法援案件,没注意到归档细节,出现错漏。目前已及时通知律师联系案件当事人补签。同时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的案卷,对有问题的进行查缺补漏的查缺补漏,同时引以为戒,下一步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卷规定要求,审核各类卷宗,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化水平。二是加强人员教育管理。核实案件审批情况,加强现有经办人员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向上级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工作能力。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多次出现在机关食堂就餐仍重复领取下乡伙食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局干部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莆田市城厢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及有关差旅费问题的通知》等制度和规定,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责令退回差旅费报销。责令当事人将单位报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退回,目前涉及干部已将报销费用退回,共计1350元。三是强化问责监督。对在机关食堂就餐仍重复领取下乡伙食补助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询价制度。询价单必须有采购询价小组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造册报销入账,目前2021年6月办公家具购置费、2019年11月报销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手提袋印刷费等问题,询价小组成员已补充签字。二是严格落实经费支出审核把关工作。对无造册无审批手续的相关财务凭证予以整改,防止又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实际,重新修订《城厢区司法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四是加强财务专员思想教育。加强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提升财务专员思想认识,规范财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报销管理。重新修订《城厢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支出中没有附清单、单据等问题,责令经办人本月内附上相关清单票据支出,目前,相关送货清单已补充盖章,其他材料也已补充完善。二是全面学习财务相关制度。8月25日、9月26日召开内部控制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员学习财务报销规范,加强全体干部对财务相关制度的学习领会,确保财务报销规范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报销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及时纠正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责令经办人本月内将单据补充签字,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二是规范财务报销程序。9月26日组织召开报销制度培训会,严格执行会计与出纳双核机制,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查,提高差旅费报销规范性。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财务报销程序。针对档案整理技术服务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矫治服务费、公务车辆维修费等确实单据,已补充完善。二是加强财务报销制度学习。8月25日、9月26日组织财务专员开展财务工作学习,11月初选派财务干部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财务工作培训会,确保财务报销规范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采购标准。经核实,超标准采购的联想台式电脑属于国产涉密机,根据电脑国产化工作要求,采购标准参照国产电脑标准。扫描仪超标准情况,已对当时经办人进行批评。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建立完整内控工作制度,10月17日组织办公室、财务专员集中学习,加强办公室、财务专员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确保采购工作合理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高站位谋划党建工作。每年按要求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专题研究至少一次,8月24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党组会,总结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部署下半年计划安排。二是高标准强化主体责任。及时跟进习关于党建工作重要论述,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逐步的提升党建工作全面谋划与落实。同时积极发展党员,慢慢地加强党组织凝聚力。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学习,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高党建工作能力。

  整改情况:一是全方面提升文字材料水平。针对党组成员出现的抄袭、雷同等情况,强化班子成员重视程度,重新撰写相关报告,目前已经整改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今后各项报告、研讨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对经办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涉及党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文字材料思想认识,增强人员撰写材料责任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员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将司法行政系统违规违纪情况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做通报。二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筑牢干部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等内容纳入学习范围,按要求每月组织警示教育学习,最大限度预防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每周二、周四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廉政相关文件精神,提升思想认识。同时组织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廉政责任谈话,确保对廉政责任谈话落实落细。二是完善内业资料。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对未签字的内容做补充完善,目前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10月31日、11月14日分别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进一步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全面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11月14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民主生活会档案内业资料整理相关机制,建立健全台账整理机制,定期复盘相关材料归档情况。二是积极核实相关情况。针对2018年度会前谈心谈话材料缺失问题,积极向党组成员核实情况,目前已找齐2018年度会前谈心谈线年度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及时核实情况,在接下来民主生活会中,按照要求做好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及时开展档案内业资料整理,全面确保巡察整改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核实。针对2019年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涉嫌造假问题,核实相关情况,提供巡察相关的材料为复印件,复印材料时因经办人员未注意设置造成;针对部分信息均未填写、盖章情况,经核实,属于个人疏忽;针对1名科级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提纲中对他人的批评均为“对XXX的批评”,经核实,因本人材料疏忽造成。二是强化整改。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隐私信息根据真实的情况已补充完善,评议结果根据相关会议记录、民主评议表补充完整;批评与自我批评提纲根据谈心谈话记录表重新补充完善,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培训。11月14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并积极向区委、市局学习先进经验,规范民主评议,严格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同时强化问责,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要求,建立完整基础台账,对相关会议、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及时整理考勤记录、学习资料、照片视频、会议记录等活动资料,与活动计划相互印证,做到有活动方案、有活动预告、有图片记录、有党员签到,并及时完整存档留存。二是积极核实情况。经核实,转正党员的党员大会会前通报党员参会情况同票决结果不一致情况,因其中一名党员为预备党员,无表决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注重选举效果,杜绝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情况。三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规范化部署“主题党日”,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主题,每组织1次主题党日活动,已对能补充完善的签到表、方案、照片等材料按要求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勤管理制度。重新制定《城厢区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日“双签到、双签退”,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二要执行定期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考勤表,对上下班考勤进行汇总核对,每两周大会通报一次,每月在公开栏公示考勤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中途离岗等现象。三是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定期开展机关效能自查活动,并将督查结果向全系统来进行通报,全方面提升干部作风。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积极参加司法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全面精准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学习新形势下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同时协同纪检监察监督、政治巡察监督和经济审计监督,合力坚决纠正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淡化、工作落实软化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廉洁相关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狠抓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构建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信访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防范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司法行政系统年度考核。10月7日,向区委组织部提交城厢区司法局统一基层司法所年度考核的申请,目前正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将各基层司法所年度考核纳入我局,提高司法所干部本职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交流。结合工作例会,组织所长、助理员定期汇报月度司法行政工作进度,同时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业务培训,督促干部做到底数清楚、业务精通。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管理。按要求及时转隶司法局劳务派遣人员组织关系。8月份,我局1名干部党组织关系转隶到司法局机关党支部。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局机关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严防出现党员管理不规范现象。三是加强党员管理。全面摸排局机关其他党员的组织关系,对新进同志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隶。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 形态”对1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9人;其中,诫勉及以上0名。

  整改情况:一是转作风提质效。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契机,9月以来制作“法治赋能 引领保障”宣传视频,发送法治政府创建宣传短信30万条。同时,通过积极印刷宣传活动用品、购置法治宣传小礼品、邀请律师开展专题讲座、“六一”法庭开放日发放活动书籍等举措,提高普法宣传经费使用效益。截止目前已花费5.5万,使用率25%。二是按计划用足用好资金。按计划,与东南网合作宣传续约、制作短视频、12·4活动、蒲公英服装定制等支出。同时积极协调南湖公园等地,搭建我区法治文化阵地,力争形成法治文化建设辐射圈,加大普法经费使用力度。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鉴于我区财政情况,目前因财政不允许,2023年度普法专项经费已收回国库,无法支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普法专项经费要求,加强与区政府、区财政沟通协调。

  整改情况:一是核定专编。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核定依法治区和行政复议人员编制及人数,2023年8月核定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股2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2名,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核定行政编制1名,目前已通过内部调剂方式配备1名工作人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保障人员尽快到位。二是配备行政复议辅助人员。2023年1月11日,向区政府提交《关于招聘2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的请示》,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配备行政复议辅助人员2名,统筹合理解决编制和人员缺口,目前仍在协调中。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经与区政府协调,行政辅助人员经费暂时没有办法解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加强与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尽快争取经费保障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已向人社部门申请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2019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莆田市2020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和莆田市2023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用三名公证员助理。其中一名公证员助理于2022年考取公务员,目前有两名在编公证员助理。两名公证员助理暂时安排在局法制办,其中一名公证员助理已协调至市学园公证处实习,目前实习期满并通过培训考核,等待司法部公示结束,通过实务指导,省司法厅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后才能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在符合公证处重新开业条件后(两名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的公证员),木兰公证处将尽快重新申请恢复执业。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应当有二名以上公证员。下一步,公证员助理取得职业资格后,我局将保障木兰公证处尽快开业。

  整改情况:根据“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条件,积极向上协调解决资金、租用场地等受限条件。2022年9月26日、10月18日我局分别向区政府提交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申请报告,正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支持。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13号)、《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司办〔2021〕5号)文件精神,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规范设置“三区十八室”,综合管理区与矫正执行区分开,设置隔离设施,位置应当选择相对独立、交通便利、位置醒目的区域。目前我区社区矫正中心办公场所租用在城厢区霞林街道荔景广场2030创业社区二楼,创建工作经费与办公场所办公场所暂时没有办法解决。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继续争取场地和经费,提升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逐步提升软硬件设施水平,保障社区矫正能精准化服务群众。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精准把握整改任务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挖问题根源,真抓真严、真改实改,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坚持做到司法行政工作与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引领,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基本整改和需要长时间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

  (三)持续抓好标本兼治。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对于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抓好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荔景广场2030创业社区2楼城厢区司法局;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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